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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立视野】SIPO下架,CNIPA闪亮登场啦!

浏览次数:3248     日期:2018-09-06 08:09

从3月重组后,小编一直在等待世界第一大知识产权局英文亮相。直到8月28日这个好日子,在“一带一路”高级别会议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正式宣布英文名从SIPO(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更改为CNIPA(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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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前VS更名后)


CNIPA作为世界第一大知识产权局,英文简称的重新调整备受瞩目,相信在全球IP圈子里的热度也必然不低呢。

 

小编顺手翻了家底,看了看我们同立钧成十多年来帮助中国创新主体专利申请走出国门的案例,足迹已然遍布全球,至少拿到过80余个国家/地区的专利证书呢。这不,小编今天就特别整理了一些国家/地区专利商标审查机构的名称、英文及简称,期待您的分享,感兴趣的朋友还可以看看后面的详细介绍哦。


国家/地区

专利商标审查机构

英文名

简称

美国专利及商标局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

欧洲专利局

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

日本特许厅

Japan Patent Office

JPO

韩国知识产权局

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KIPO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

IPOS

英国知识产权局

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UK-IPO

法国工业产权局

Institut National de la Propriete Industrielle

INPI

德国专利商标局

Deutsche Patent- und Markenamt

DPMA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

Canad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CIPO

丹麦专利和商标局

Danish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DKPTO

芬兰专利和注册局

Finnish Patent and Registration Office

PRH

挪威知识产权局

Norwegian Industrial Property Office

NIPO

希腊工业产权组织专利局

Industri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OBI

西班牙专利商标局

Spanish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OEPM

瑞典专利注册局

Patent- och registreringsverket - immaterialrätt

PRV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

Federal Intellectual of Industrial Property

FIPS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

IP Australia

APO

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

Instituto Nacional da Propriedade Industrial

INPI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Philippines

IPOPHL 


1.美国专利及商标局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


美国专利及商标局简称美国专利商标局,成立于1802年,是掌握全国专利及商标申请以及核准手续的重要机关,隶属于美国商务部,主要负责为发明家和他们的相关发明提供专利保护、商品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证明。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之一,第一部《美国专利法》于1790年4月10日由美国总统签署。现行法于1952年制定,之后于1984年和1994年做过两次重大修订。

 

2.欧洲专利局

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


 

欧洲专利局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7年10月7日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主要负责欧洲地区的专利审批工作。欧洲专利局目前有38个成员国,2个延伸国,覆盖了整个欧盟地区以及欧盟以外的10个国家。

 

通过欧洲专利局进行的专利申请,可以指定多国获得保护,即一项欧洲专利可以在任何一个或所有成员国中享有国家专利的同等效力。从而简化了申请人在多国单独提交专利申请的手续,提高效率,节省费用。

 

3.日本特许厅

Japan Patent Office

JPO

 

日本特许厅(JPO),隶属于日本经济产业省,前身是1885年4月设立的“专卖特许所”。其职责是负责日本的知识产权事务,包括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发明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和《商标法》;受理和审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制定、实施工业产权政策;协调国际工业产权保护、促进工业产权信息的传播、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与传播及其他国际合作事务等。

 

4.韩国知识产权局

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KIPO

 

韩国知识产权局是韩国贸易、工业及能源部的一个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业产权项目的保护。

 

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于韩国工商部属下的专利署。1977年,更名为韩国专利管理局;1988年,再次更名为韩国工业产权局。2000年6月,为了更好地反映该局的总体职能,韩国工业产权局更名为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

 

5.新加坡知识产权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

IPOS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成立于2001年4月,是新加坡律政部下属一个法定机构,核心服务是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注册,包括注册登记处理所有的专利、商标和在新加坡已注册的外观设计的申请,提供更多的专利、商标和已注册外观设计信息等。

 

为了支持创新者,减轻知识产权保护负担,IPOS大幅降低了专利和商标申请费,2017年4月1日起,任何请求出具专利检索与审查报告的人可享受费用缩减。另外,利用商品和服务预批清单申请商标的品牌所有者将享受30%的折扣。

 

新加坡一直被公认为东南亚国家中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最为完善的国家,曾被全球知识产权领域权威媒体《世界商标评论》评为“世界最创新知识产权局”的第二名他们也在致力于打造成为亚太地区的知识产权中心。此外,据说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用的“SIPO”这个名字是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手中“抢”过来的。Singapore IP office 被逼无奈,才改用了 IPOS。

 

6.英国知识产权局

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UK-IPO

 

1852年,英国政府设立英国专利局(UKPO),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其职责不仅包括专利、设计、商标和版权等方面的申报、审核和批准,还负责协调政府决策者、执法部门、企业等各方面的努力,共同对付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行为。

 

2007年4月2日,经英国政府批准,UKPO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其总部设在南威尔士的新港。起用新名字是为了真正反映知识产权服务的宽广领域,打消客户对概念的混淆和不明确。2007年6月28日以后,因政府机构变化,UK-IPO从英国贸易和工业部改为隶属于英国创新、大学与技能部。

 

7.法国工业产权局

Institut National de la Propriete Industrielle

INPI

 

法国工业产权局是依据1951年4月19日51-444号国家法令创建,隶属于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其局长由部长理事会任命。INPI的管理特点是独立核算,国家不拨款,采取自收自支的方式,共设有里尔、斯特拉斯堡等十一个分中心。

 

8.德国专利商标局

Deutsche Patent- und Markenamt

DPMA

 

1949年,原德意志帝国专利局更名为德国专利局,总部设在慕尼黑,隶属联邦司法部。两德合并后,1990年10月3日,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发明和专利事务局的工作职责并入德国专利局。1998年11月1日,德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

 

DPMA的主要职能包括:发明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授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注册以及相关信息的公布;代表政府对工业产权工作执行监督管理,对工业产权授权纠纷进行裁决等。


9.加拿大知识产权局

Canad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CIPO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是加拿大负责管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行政机构。它是一家特殊的运营机构,它与加拿大工业部有联系。该机构还负责管理工业品外观设计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其法案由加拿大食品检验署管理。


10.丹麦专利和商标局

Danish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DKPTO

 

丹麦的专利申请需提交给丹麦专利商标局,该局负责新颖性检索和专利审查。丹麦专利商标局是第一批加入PPH的专利局之一,在2008年通过开通与日本专利局的专利审查高速路加入PPH,随后与韩国、中国、美国等多国开通了专利审查高速路。

 

此外,丹麦专利商标局相对来讲工作效率较高,商标权一般只需3到8个月就能取得。


11.瑞典专利注册局

Patent- och registreringsverket immaterialrätt

PRV

 

瑞典专利注册局是瑞典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权威机构,其使命是通过对专利、设计和商标等的保护来实现对创新性想法的保护,并让相关人员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激发创新活力,保持并加强瑞典的竞争力,助推全社会的发展与繁荣。

 

早在20世纪70年代,EPC和PCT合作启动之初,瑞典便加入其中。1978年,瑞典专利注册局成为PCT下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已与多国建立了PCT专利审查高速通道(PCT-PPH)协议。


12.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

Federal Intellectual of Industrial Property

FIPS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是俄罗斯联邦负责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和商标)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进行管理、监督以及使用的联邦执行机构。该局发布以下知识产权信息:发明申请信息;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专利;商标及服务标志申请;原产地名称注册申请;商标及服务标志;原产地名称;驰名商标;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正式注册。


13.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

IP Australia

APO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成立于1904年2月13日,是隶属于澳大利亚联邦工业、旅游和资源部的一个独立运作机构,其工作直接向第一副部长汇报。


该局主要职能包括①管理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②其它领域的立法:如1987年奥林匹克标识保护法案;③宣传知识产权;④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⑤国际交流:发展知识产权体系,开展地区合作;⑥制定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和规章;⑦管理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


14.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

Instituto Nacional da Propriedade Industrial

INPI


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是主要负责巴西批准专利事务的工业产权部门。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中国与巴西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正式启动,对于加快专利审查速度大有裨益。针对INPI-CNIPA- PPH项目,INPI可以接受信息技术、包装技术、计量技术以及化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利申请,仅不接受医药领域的专利申请。


15.菲律宾知识产权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Philippines

IPOPHL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是负责菲律宾知识产权冲突解决和登记的政府机构。它根据菲律宾8293号法案设立。


今天对于国家/地区专利商标审查机构的名称、英文及简称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如有错漏之处,感谢您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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