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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立IP课堂】新申请撰写之“商业方法”

浏览次数:2041     日期:2019-01-18 01:51


本文作者简介


荣甜甜

同立钧成知识产权西安分公司

电学四部部长


专利代理领域

光电、电子、通信、互联网、机械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近年来,“互联网+”如火如荼,“商业模式”可谓头功一件!创新的商业模式颠覆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也帮助市场主体在商业竞争中获得了强有力的优势。在这种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期望能够通过专利,对“商业模式”给予保护。

 

从该产业实际需求出发,2017年《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在第二部分第一章的4.2节第(2)项之后新增了一段关于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的审查的限定,以对市场运行效果好、用户体验佳、提升了资源配置和流动效率、节约了社会成本、增进了社会福利等具有实用性的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技术方案给予恰当保护。具体内容如下:


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虽然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允许对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技术方案给予恰当保护,但是理论有了,实际怎么操作呢?那么,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捋捋,商业方法怎样撰写才容易获得保护?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想知道怎么撰写才容易获得保护,那咱得先唠唠商业方法专利申请如何审查。一般来说,商业方法的审查主要关注两点:


(1) “保护客体问题”

(2) “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

 

针对“保护客体”,这点可重要了,过不了这关整个申请就基本“game over”了。那么审查员如何判断是否符合“保护客体”呢?可以一句概括为“问题、手段、效果”!


此话怎讲?所谓“问题”,一般是指专利申请的背景技术中所记载的要解决的问题是否为“技术问题”,若不是技术问题,例如属于单纯的商业运作方式,则审查员可以认定要求保护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若申请文件记载了要解决的问题属于“技术问题”且记载了相关的“技术手段”,能够实现相应的“技术效果”,根据修改后的审查指南规定,审查员一般不会以专利申请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那么,是不是符合了客体相关规定就意味着商业方法类的专利申请可授权了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众所周知,满足保护客体相关规定是一件专利申请能够被授予专利权的最基本要求。在满足了客体要求的基础上,与非涉商业类主题的专利申请一样,与商业方法相关的专利申请将会面临最关键的新颖性创造性审查


若申请文件中记载了要解决的问题是技术问题,则审查员可以进一步通过检索判断该涉及商业方法主题的专利申请声称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使用的相应技术手段,确定区别特征并判断实际要解决的问题是否属于技术问题,并据此作出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审查意见。


具体来讲,一方面,经过比对如果确定实际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也就是说申请文件的改进点并未针对具体技术实现进行改进,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另一方面,经过比对如果确定实际要解决的问题属于技术问题,则还需要判断解决该技术问题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否显而易见,如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则该发明仍然不具备创造性。

 

关于大家熟知的新创性问题暂且不表,如果因为保护客体而被驳回那就尴尬了!那么,如何避免被认定为非保护客体呢?


小编认为,关键在于“技术”二字!具体来说,应关注商业方法应用的过程中是否解决了“技术问题”?是否使用了“技术手段”?是否达到了“技术效果”?即,把握商业方法的关键智慧贡献是否在于技术贡献,以使商业方法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案”

 

那么重点来了,对于商业方法该如何定位技术问题”?如何突出“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呢?下面,小编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为大家示例说明:


该案例的发明点是将购物车中本来应该多次支付的订单通过技术手段合并为一单一起支付


这是一个典型的涉及商业交易规则的商业方法,涉及到了终端与服务器之间交互方式的改进。因此,小编认为在保护该商业方法时,可以从终端与服务器交互的角度来定位技术问题、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以规避将要求保护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认定为非保护客体的尴尬。


例如,上述案例的——


技术问题可以定位为:

“终端与服务器之间需要进行多次交互完成多个订单的支付,导致产生的网络流量较大,服务器负担较重”。


技术效果可以描述为:

“通过将多次支付的订单合并为一单一起支付,可以降低终端与服务器之间在付款过程中产生的网络流量,并有助于减轻服务器的负担”。


相应地,在撰写该案例的权利要求时,需要着重描述“将多次支付的订单合并为一单一起支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即解决“产生的网络流量较大,服务器负担较重”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以通过该技术手段来体现该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关键智慧贡献在于技术贡献

 

总而言之一句话,在撰写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时,需要更多的聚焦商业方法的“技术贡献”,这样才能更为有效的保护所要申请的商业方法。你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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