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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立分享】一份部分无效决定书,能否扭转诉讼战局?

浏览次数:1959     日期:2018-11-23 01:22

近日,酷派集团发布公告称,接到了公司旗下的深圳宇龙公司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了维持“终端和应用程式的新事件的处理方法”(专利号为ZL201210250264.3)专利部分有效的决定书。


酷派和小米之间的这场专利战,可以追溯到今年年初。因认为小米等四公司因涉嫌对自己所拥有的六件专利构成侵权,酷派集团将其诉至深圳中院,请求判令小米立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或销售涉嫌侵害酷派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月,酷派在南京启动第二轮诉讼,以涉嫌专利侵权为由将小米诉至南京中院。面对酷派的两轮出击,小米方面也发起反击,就该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最终该专利被判定为“部分有效”。


据了解,涉案专利“终端和应用程式的新事件的处理方法”,于2012年7月19日提出申请,公开日为同年的11月21日 。该方案提供了包括区域设置单元、监测单元、操控单元在内的一种终端;同时,还提出了一种应用程序的新事物的处理方法,通过这一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在当前的屏幕界面上对新事件进行处理,而不必进行屏幕界面的切换。


由于该起专利侵权诉讼案尚未开庭,酷派方面据此认为,这份专利部分有效决定书为日后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利证据支持;而小米方面则表示,该决定书表明该专利所保护的主要技术方案自始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宇龙公司已经难以再利用该专利以侵权诉讼的方式给小米造成威胁。


笔者在复审委官网上进行查询后发现,ZL201210250264.3号专利共有12项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的并列技术方案②-④、权利要求2-6(引用权利要求1的并列技术方案②-④时)、权利要求7-12无效,在权利要求1的其他并列技术方案及引用它们的权利要求2-6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可见,虽然结论是专利权“部分有效”,但专利中无效的部分占比很大,且维持有效的部分并不能覆盖小米的涉案产品,反而是宣告无效的部分涉及到小米公司,因此是否会给小米造成极大威胁还有待考量。

 

案件我们就简单分析到这,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裁决。对于这两家涉案公司,相信我们都不会感到陌生。作为一家老牌手机厂商,酷派成立已经有25个年头,见证了手机市场的变革与创新,然而它自己的几次转型之路却走得并不成功,特别是与360和乐视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让酷派不但没有迎来理想的发展前景,反而受到了乐视危机的波及,江湖地位直转几下。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酷派在知识产权的布局与规划上是格外用心的。对外宣称持有万余项专利的它,似乎早早就在专利诉讼道路上“设下埋伏”,静待“猎物”出现。


让我们再来看看小米公司。在我们的印象中,一家硬件公司想要拥有核心的自主创新技术,离不开前期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然而小米的发迹史是非常“互联网”化的,这让小米在短期内积累了大量的用户。但是一提到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自主创新技术,小米就有些底气不足。2014年与爱立信的专利纠纷,一纸“临时禁令”让小米险些失去印度市场。吃过知识产权亏的小米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打造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在全球范围内收购相关专利。这一点可见于小米招股书,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已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3600多项授权专利,有10900多项专利申请正在受理中。同时在多个海外国家及地区注册3500多项专利。


看来,在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日益完善的大背景下,打造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将成为企业必修课。当然,这其中可能会伴随着诉讼,像酷派和小米这样的专利战也会越来越多,也许这就是企业成长的必经之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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