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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立钧成高级合伙人刘芳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交流

浏览次数:4017     日期:2015-12-15 08:01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业务学习会,邀请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刘芳女士就标准必要专利和“互联网+”新业态下知识产权保护等议题进行交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吴偕林院长主持会议,黎淑兰副院长、刘军华庭长、陈惠珍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全体人员参与学习交流活动。

 

吴偕林院长指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实现了“三审合一”,特别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期受理了多件搜狗诉百度侵犯输入法相关发明专利案件、标准必要专利(SEP)案件的比例不断上升等新情况、新问题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刘芳女士在交流活动中,以“创意宝”创新保护平台的开发过程作为案例详细描述互联网+新业态下创新行为的演进规律和专利申请的新特点;同时介绍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并从标准文本和专利文本的关联性角度阐述了涉及标准必要专利案件的司法实践及其注意事项;随后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角度介绍了我国软件专利的发展历程,并提出软件专利中虚拟模块的撰写方式实际上与该虚拟模块所实现的功能和步骤一一对应,建议审判过程中按照功能和步骤确定虚拟装置类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后,与会法官从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的保护客体、保护方式、保护手段及其竞合问题作了深入沟通。

 

此次交流活动为活跃在知识产权审判一线的资深法官介绍了互联网+新业态下创新特点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新思考,有利于增强律师、专利代理人、法官的互动交流。据悉,为了研究软件专利保护问题,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互联网+软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并将于20151219日在苏州市再次举办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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